钢板桩施工工程的管辖地
钢板桩施工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系专属管辖,由工程所在地人民管辖。
法律规定是简单且抽象的,但现实比法律规定要复杂的多,一些大型国有企业,比如中铁公司、中建公司,为了规避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,往往采取和工程承包商签订《劳务分包合同》的做法,同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施工内容。这让一些法官误认为是劳务分包,而不是工程施工,将其作按普通管辖地规则处理,导致在工程所在地无法或在审理中认为工程所在地无管辖权。
钢板桩优势
1.
高品质(高韧性,轻形,隔水溶性优良)
2.
施工简易,施工期减少
3.
使用性能优良,使用寿命20—50年
4.
基本建设花费划算
5.
公差配合优良,可多次重复使用3—5次
6.
施工具备明显的环境保护实际效果,很多降低了采土量和混泥土的
需求量,合理地维护了土壤资源
7.
抗灾抢险救灾的及时性较强,如防洪工程、坍塌、坍塌、流砂。钢板桩打入法一般分成独立打入法、两层围檩插桩法和分段复玩法。
钢板桩独立打入法适用桩长低于十米,且工程项目规定不太高的钢板桩支撑点施工。